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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是针对苏州市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政策,旨在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的发展道路。以下是苏州市专精特新申报的具体条件。
一、企业基本条件
1.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.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。
3. 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。
4. 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。
5.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。
二、主营业务条件
1.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%以上。
2.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。
3.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4.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。
三、创新能力条件
1. 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。
2. 近三年内,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3%以上。
3. 近三年内,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。
4. 近三年内,拥有授权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。
四、经营业绩条件
1. 近三年内,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持续增长。
2. 近三年内,企业纳税总额达到一定规模。
3. 近三年内,企业产品或服务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。
4. 近三年内,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
五、其他条件
1. 企业在申报前一年内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2. 企业在申报前一年内,无重大安全事故。
3. 企业在申报前一年内,无环境污染事故。
4. 企业在申报前一年内,无拖欠员工工资等劳动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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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小企业,可向苏州市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、财务报表、研发成果证明、市场业绩证明等。经审核通过后,企业将获得苏州市专精特新称号,享受相关政策扶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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